门诊疑难病会诊制度
门诊疑难病会诊制度:
一、门诊设立疑难病会诊室,负责门诊疑难病患者会诊工作;
二、凡经本院专家连续诊疗两次以上,仍未确诊或疗效不佳者;诊疗涉及多个专科(两个以上)者;外院转诊的疑难病患者,均可向门诊办公室提出会诊申请;
三、申请会诊需接诊医生填写会诊申请单,详细填写会诊要求及目的;
四、门诊办公室接到会诊申请单后,与相关科室联系,由科室指派专家(副主任医师以上)参加会诊;
五、会诊由会诊专家组长主持,会诊以预约方式择期进行;
六、会诊专家接到通知后,应准时参加会诊,分析病情,提出诊治方案,在门诊病历上记载会诊记录;
七、建立“门诊疑难病会诊登记本”,详细记录会诊内容;
八、会诊费按照参加会诊的全部专家诊查费总额收取